Sunday, April 25, 2004

玫瑰玫瑰玫瑰

加州的春天来得早去得也早,夏天还没有真正来到,夏天的最后一朵玫瑰都要登场了。我来记一下我所看到的身边的那些朵玫瑰,因为我知道她们终究都要离我而去。或者在来年的芬芳里,她们能在这儿照出自己前身的影子,再来哭笑一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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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从Gym走回家的路上,我都要拐进Credit Union 门口的小路去看一株黄玫瑰花。因为钟爱黄色的花的缘故,向日葵,百合花,就算玫瑰,我也喜欢她肆无忌惮地长成热烈的清清楚楚的黄色。这株上其它的都因为开得太大而显出萎靡的迹象,只有一朵是我最中意的,女婴拳头大小,结实饱满而内敛,她干香洁净,没有芬芳似乎也不介意。她没有刺,这真是一件怪事,也不常见带娇羞的露珠,也许是没有让我看到的时候。我见到的,多是她在阳光下晶亮亮地笑的样子,如果没有太阳呢,她自己似乎就是阳光了。她的同伴纷纷在枝头老去了,片片粉粉的花瓣松松地掉了一地,而她的花瓣似乎有黄金的紧致和色泽,她会永远充满期待地开下去吧,或许有一天,如果她愿意,她还会尝试开成红色玫瑰,如果她愿意的话。

然而今天,我又经过那条路的时候,发现她居然也已经凋谢了。确切地说不是凋谢,是枯萎在自己的枝上了。她干在那里,黄色的花瓣边缘带了枯的金属色,向里卷了起来。生命的气息从她盛年的美貌中奄奄离去,让人看了真觉得心里难过。她还没来得及变成红色,没来得及尝试芬芳和诱惑。

玫瑰就是玫瑰,即使是黄色玫瑰,我们也不能期盼她的美貌永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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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以从她端矜的姿态远远地辨出她是一朵玫瑰,一朵红玫瑰。旁边也有开得一样鲜艳色泽的玫瑰,但只有她在宣告,我是玫瑰。

她的确娇艳完美,没有瑕疵。她的每一片花瓣都在最润泽的色彩里舒展,层层打开时有不胜羞涩的韵律,仿佛细长的手指在竖琴的琴弦拨落的声声叹息,甚至阳光走过也轻手轻脚,不忍将阴影在她的花芯投下。

这是一朵身孚使命的玫瑰。她从第一片花瓣打开的时刻就明了了这一点。她将为爱情而生,将以玫瑰的名字与一个传说联结,被世世传唱,这不应该是每一朵有自知和责任心的玫瑰花的命运吗?她采撷每一缕路过的清风编织自己的梦想,希望在最美丽的时刻被一个额角广阔目光如炬的白衣少年摘下,而他的爱人在第一眼看到她盛开的努力时就能明了他的心意,无需多的言语。是的,即便她不能爱他,为他所爱,也希望成为他幸福的凭据和见证,希望能在他的故事里纠缠而愈加鲜妍,希望她即使不久老去,也能够保有一个关于他的温暖笑容的明晰记忆,这记忆,会让她在下一季的盛开中消减些寂寞。

她不知道呢,明天清晨,她真的会被街角的少年摘下,带着露珠,去求那个苹果脸庞的女孩的欢心。然而再一个早晨,她会被扔到街上,还没完全失去水分的花瓣被车轮和脚底碾破,和尘土混合在一起。女孩到了另一人的怀抱。

我知道这样写有点残忍,还好,她现在对这一切都还不知情。她在美梦中等待下一个清晨的到来。

玫瑰就是玫瑰,不是爱情。爱情竟然无可保证,连最完美的玫瑰也不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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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朵,她的季节过去了。

她曾经也是独一无二的吧,这从她至今仍略略矜持的姿态可见一二。曾有一个人把她从满园的玫瑰中辨别出来,悉心照料,给与她骄傲和个性。然而她竟然不屑一顾,放他去了别的星球流浪。

如今她老了,大朵的花瓣垂垂搭了下来,褐色的斑点爬上了她的脸颊。如今日落成了她每天最期盼的时刻,因为那时候她可以依稀见到那个当日的少年头发的颜色,麦田的金黄。她总是希望他能在某一个落日的时刻突然降临,在她的花瓣还能辨出些昔日娇嫩的粉色的时候。玫瑰的生命如此短暂,他怎么能够不懂得而去了远方这么久。

然而她终于不曾等到,她不能了解少年在远方的星球的故事,了解他在落日时分对着天际的思念,了解他在一座座玫瑰园前的怅惘。有一天她最后的一个花瓣飘落了,那个时候大的太阳正慢慢滚落她所在的小小的星球,她在临死的时候想到或者麦田的金黄始终只是她的幻觉,她看到的只是沙漠的黄沙漫天。

玫瑰是玫瑰阿,独一无二的玫瑰有独一无二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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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待续,hotplay你们也来写吧,写完了给你熬汤做减肥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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